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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来源:税大师 发布时间:2025-10-29 浏览:
10月征期结束,大批企业收到税务“预警”短信!今年三季度增值税申报的销售收入,低于互联网平台向税务机关报送的收入金额,需尽快核实确认;若存在申报错误,务必及时更正,避免 10 月 27 日征期结束后更正申报产生滞纳金。
10月大征期刚过,全国各地众多电商企业都收到了类似这样的税务短信。这不是个别现象,而是一场席卷全国的、由“电商新政”(即“金税四期”体系下的数据穿透式监管)引发的合规风暴。
这些信息,不是普通的提醒,而是一封来自大数据时代的“合规黄牌警告”。
此前不少人抱有 “平台报平台的数据,企业按自己的情况申报,税务不一定会比对” 的侥幸心理,但这次数据比对的速度与精准度,让大家真切感受到大数据征管的威力 —— 平台报送数据时已包含企业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(纳税人识别号),税务系统能自动匹配平台数据与企业申报数据,一旦出现差异,预警便会自动推送。
搞懂为什么税局会给你发短信
收到短信,不要惊慌,但必须高度重视。这条短信的背后,是税务监管逻辑的根本性变革:
1、“金税四期”数据打通:税务系统已经与各大电商平台(如淘宝、天猫、京东、拼多多、抖音、快手等)实现了数据对接。您在平台上的每一笔成交记录,平台都会自动推送给税务局。
2、“以数治税”精准监管:税务局现在手握两套数据:一套是您自己申报的,另一套是平台报送的。系统会自动比对,一旦发现显著差异,触发预警,这条短信就来了。
3、“电商新政”落地生根:国家关于网络交易监管的各项政策正在加速落地,电商行业野蛮生长、税收“灰色地带”的时代正式宣告结束。
产生差异的常见原因有哪些?
1、申报收入 < 平台推送收入:这是最普遍也是最危险的情况。
疏忽漏报:企业可能只申报了开具发票的收入,而忽略了未开票收入。
理解偏差:误将平台收入理解为扣除平台佣金、推广费、运费等之后的“净收入”。而平台推送的是总交易额(GMV)或您的总销售收入。
刻意隐瞒:抱有侥幸心理,试图少报收入以降低税负。
2、申报收入>平台推送收入(相对少见):
企业可能除了平台销售外,还有线下、微信等其他渠道的收入,并一并申报了。
注意:即使这种情况,也需要向税务局合理解释,证明多出的收入来源是真实合法的。
如果您在数据核对或更正申报中遇到任何难题,欢迎随时私信。我们提供专业的政策解读与实操指导,助您化解预警,稳健经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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